翁旗开展国家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成效显
按着《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方案》、《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牧区牧民购机补贴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和赤峰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要求,翁旗认真开展农机补贴工作。成立由分管旗长任组长,农机局牵头,财政局、审计局、旗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补贴工作小组。在实施过程中,采取报名公示制,制定“三级公示”补贴报名程序;严格执行“八个不得”、“四个严禁”工作纪律;采取“三公开,两监督”工作机制;实施“三公示”,“四验收”工作方法;实行集体办公、集中办理、阳光操作。2011年,中央及自治区第一、二批购机补贴资金1495万元,受益户1119户,已补贴购置机具1492台,其中动力机械379台,种植施肥机械618台,排灌机械119台套,耕整地机械82台,收获机械100台,收货后处理机械2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13台,设施农业机械179台。通过落实农机补贴政策,提高了农机装备总量,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提高了农牧业机械化程度。
(韩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