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旗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进行检查
根据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0】1号)和翁牛特旗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国办通知精神扎实做好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的通知》(内安委会发【2010】5号)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建筑施工生产现状,联合安监局有关同志,针对建筑安全生产和相关审批手续办理情况,对翁旗建筑施工现场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大检查。现将存在比较普遍的问题总计如下:
1、部分建筑单位开工前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2、塔吊未检测,无备案;
3、施工现场“五大员”不完全到岗;
4、特种作业人员未严格履行执证上岗制度;
5、无门牌楼和企业标识;
6、脚手架缺少连墙件,而与模板支撑相连接,模板支撑缺少纵横相连接;
7、部分基坑防护不到位;
8、现场缺少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
9、部分工人安全意识低,未及时佩戴安全帽和安全绳进行作业。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安监局和建设局分别采取了整改,停工整改和封停使用等相应治理措施,以确保翁旗建筑生产的平稳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