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旗迅速破获一起强奸(未遂)案
2010年3月14日凌晨,住翁旗乌丹镇桥南村的居民陈某到乌丹派出所报案称:昨天夜间23时45分左右,在她家打过工的乌丹镇石家营子村村民万某进入她家欲对其实施强奸,因其强烈反抗而未得逞,目前万某已从她家逃走。
接警后,乌丹派出所迅速将案情报告给刑侦大队,刑侦大队侦查人员与乌丹派出所民警对受害人陈某进行了简单的询问后,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迅速驱车赶到万某家将刚进入屋内换好衣服正欲逃跑的犯罪嫌疑人万某抓获。
经审讯,万某交代:2009年夏天,他在陈某家打工时就对陈某产生了“好感”,觉得陈某人长得漂亮,身材还挺好,要和她发生性关系感觉肯定不错,此时这颗罪恶的种子已深深地埋入其不健康的心里。由于有这样的念头,2010年3月13日23时35分左右,他在喝完酒后来到陈某家门口,看见陈某家的车不在家,就断定陈某的对象不在家,便翻墙进入陈的院中,万某经观察见陈家的屋门没有关,推门进入屋内。由于在她家打工时看见陈某洗完胸罩后都将胸罩晾在卫生间的暖气片上,万进屋后先到后屋卫生间找陈的胸罩,但没有找到。于是万又到陈睡觉的东屋,利用电脑鼠标的光亮看见陈在炕上睡觉,万某上前在陈的身上乱摸一气,并压在陈某的身上欲对其实施强奸。由于声音过大,惊醒了陈熟睡的女儿,陈某九岁的女儿听见动静后将屋灯打开,陈某见是万某,就大喊:怎么是你万某。并打了万某两个耳光,万某见被认出身份,放开陈某逃跑。
目前,犯罪嫌疑人万某因涉嫌强奸(未遂)罪被翁旗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犯罪嫌疑人万某,男,汉族,小学文化,农民,1988年5月12日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