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旗实施“安全行动”营造欢乐详和节日氛围
夏辉丽
2010年春节将至,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为确保烟花爆竹市场消费安全,该局利用一个半月的时间,举全力实施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健康、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严把登记准入关,切实规范市场经营主体
登记窗口严把烟花爆竹经营主体登记准入关,对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必须在其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后,才能够核发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即必须坚持先证后照原则。对已被取消许可证的企业、零售经营者,应根据有关部门的信息通报,及时责令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采取股所联动方式,配合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围绕烟花爆竹集中销售摊点、燃放地区,依法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和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品及单发装药量超标产品行为;依法查缴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合格证的“三无”等烟花爆竹产品;并严厉打击产品标识中标注内容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要求的行为,确保质量不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不进入销售环节,不流入市场。
三、强化督查指导,确保整治取得成效
旗局适时派出由各职能股室人员组成的三个督查组分二次对各工商所开展烟花爆竹市场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指导:一是协助工商所查办烟花爆竹市场各大要案件;二是检查工商所已查办的案件是否查处到位;三是检查工商所对辖区内存在问题的烟花爆竹经营者虽已发现问题但是否未实施处罚,辖区内是否还存在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质量不合格烟花爆竹等各类违法行为,从而圆满地完成此次专项整治任务。
四、落实各项制度,强化质量“关口前移”
严格实行购入商品索证索票、购销台帐、销售凭证制度,有条件的工商所要对烟花爆竹经营者建立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承诺和质量责任“先行赔付”制度,强化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管理。
五、努力扩大案源,实施典型案例曝光制
通过市场巡查、投诉举报、媒体反映等多种途径发现案件线索,严惩违法行为。并适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及时向市场发出消费预警,真正保障广大群众过上一个欢乐详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