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牛特旗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今年,翁旗积极探索法庭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工作上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依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构建合作平台,夯实对接基础。人民法院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对简易诉讼案件,该不进入诉讼程序的不出法庭就可进入人民调解程序,为当事人带来了便利,降低了成本;对已纳入诉前人民调解机制的诉前民事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纠纷移交“人民调解窗口”先行调解,使纠纷得到及时解决。纠纷调解完毕,调解室填写《民间纠纷受理、处理、回访登记簿》,并将调处结果及时通知法庭。对未调结的纠纷,人民调解员将调解不成的原因、调解经过等书面材料移交法庭立案庭,告知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立案庭按规定及时审查立案,进入诉讼程序;调解委员会主持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在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可持调解协议书向法起诉要求予以司法确认,法庭对该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符合确认条件,确定该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二、健全制度,强化调诉对接的社会基础。落实免费调解制度,调解员的补贴由司法局解决,当事人不需要支出任何费用;落实有限调解制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落实定期回访制度。人民调解员坚持定期回访当事人,及时督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落实法官指导制度,提高调解员调解水平。
三、求真务实,达到实效。通过开展“诉调对接”,实现了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机融合。缓解了法庭办案的压力,使法庭可以集中精力解决更为重要的诉讼纠纷;进一步提升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力,节省了司法成本和社会综合成本,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诉讼风险,使被调解双方易于事后和睦相处,最大限度地消除了诉讼后的心理结蒂,防止再起次生争纷;使案件调处结果更便于执行,防止了硬性操作所带来的负面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