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对翁旗司法所规范化创建工作检查验收
翟永强
2009年10月19日至20日,自治区司法厅领导对翁旗亿合公、桥头、解放营、白音它拉、海拉苏、阿什罕6个司法所规范化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近年来,在旗委、旗政府的领导下,我旗司法行政机关多措并举,不断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调整充实司法所人员。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调任转任充实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二是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宽松的办公场所,设置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配置必要的交通、通讯、文印、档案管理等办公设备。三是加强司法所队伍素质建设。建立健全学习、职责分工、岗位目标责任考核等制度,加强司法所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纪律作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对突发和易激化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与开展业务相配套的队伍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业务公开公示、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四是加强司法所业务建设。建立健全业务登记、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矛盾调处、法制宣传、档案管理等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基层依法治理等方面的作用,为建设“平安翁旗”、“法治翁旗”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