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旗工商局对商品交易市场实施网上分类监管
夏辉丽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入九月份,翁旗工商局结合自身实际,对镇内符合条件的新世纪商城等商品交易市场实施了网上信用分类监管,有效地实施网上公开查询功能,拉动了网上分类监管的效能作用,深化了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
一、科学设定纳入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数据库范围的市场界限
一是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商品交易市场的含义,且已在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二是位于旗县区政府所在地;三是室内营业面积1000㎡以上,且柜台或营业场地出租面积占总营业面积的50%以上,其中消费品市场要求摊位数在50个以上。
二、分三步实施,确保网上系统运行工作全面完成
首先乌丹工商所清理注册辖区商品交易市场内经营户的登记工作,建立准确完整的工商登记档案,确保市场主办单位和场内经营户的登记注册信息准确无误;其次信息中心和工商所通力协作,完成主办单位和场内经营户信息采集数据的整理、录入和导入工作,并对市场分类监管认定表中的诸如市场主办单位的主体资格信息公示、市场经营制度建设、入场商品质量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入场经营者的交易安全保障等五大项22个小项指标进行实事求是的网上认定,系统根据网上认定录入的具体信息自动生成A、B、C不同的等级,从而科学确定分类监管的频次,最后将全部信息汇总上传到市场股;三是市场股根据工商所上报的市场信息,通过初步认定、审核认定等步骤,确定准确无误后将其上报到市局市场科,至此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的数据导入、整理和系统的运行工作得以全面完成。
三、加强对信用分类成果的运用,保障地区经济平衡较快发展
对商品交易市场的信用状况进行分类,并对其信用信息进行网上公开,进一步提升了商品交易市场监管的行政效能和对监管资源的合理利用。而该系统软件为我们科学划分市场的信用等级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和快速便捷的途径,履行了入场商品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它不仅让监管对象知道不准干什么,而且还能告诉其应该怎么做。极大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了经营者的交易安全,提升了全旗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信用水平,全面促进了全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和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