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旗运管所就出租车管理有关问题答疑
针对出租车经营者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旗运管所副所长韩伟一一进行解答。
翁旗出租汽车数量是否还会增加?
答:我旗现有出租汽车600辆、出租正三轮摩托车300辆,每千人拥有出租车2台,已经远远超出了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根据旗域经济、客运量发展速度,也没有增加的必要,因此,我旗的出租汽车总量在2013年底前要保持在600辆以内。
为什么要取缔出租三轮车、电瓶车?
答:主要是基于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明文规定“禁止货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客货两用车、摩托车、二轮和三轮电瓶车等车辆从事客运经营”;二是在办理营运手续时同经营者协定的经营合同到期日均为2009年12月31日;三是安全性较差;四是同文明城镇建设不相协调。
出租汽车经营权能够进行交易吗?
答:出租汽车经营权的转让、出让必须经过交通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但必须经过评估公证,不得私下,更不得恶性炒卖。
如何取得出租汽车经营权?
答:我旗的出租汽车经营权都是有经营期限的,一般为8年。管理部门正在着手建立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制度,实现出租车市场循环顺畅、能进能出,促进优胜劣汰。因此,要提醒想进入市场参加经营的朋友,不要轻信他人,高价购买经营权。
现在进行的出租汽车“六统一”工作进展如何?
答:此项工作是自7月20日开始实施的,因准备充分,现在已经有近百台出租汽车更改了车身颜色、安装了计价器和相关标志。经过同交警部门协商,本月8日、9日市交警支队将来我旗现场办公,为更改车身颜色的出租汽车办理变更行驶证、车辆信息等手续。在此提醒广大车主届时尽快前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