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将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等政策性文件,制定并实施了积极的就业政策。近五年来,旗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解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扩大就业这一主题,不断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并通过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拓宽就业渠道、狠抓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强化技能培训等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方法,确保了全旗就业再就业工作健康平稳地运行,并取得了良好效果。自2003年以来,我旗的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以内;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累计完成8028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6392人;累计为7796名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共帮助2812名就业困难对象实现了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的再就业率达到了86%以上;共为920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247万元,带动并扶持了2041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兴办社区服务实体98户,安置下岗失业人员442人;为下岗失业人员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54期98个班次,培训合格的下岗失业人员共计6072人,培训后已就业的5525人,培训就业率达到了91%;举办创业培训班27期,培训合格的有652人,成功创业598人,新创造就业岗位1453个;充分就业社区达标2个,占社区总数的40%;建立了援助“零就业家庭”长效机制,基本消除了“零就业家庭”;到2007年底,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200人。就业再就业各项指标每年都超额完成市里下达的责任目标。
到2007年底,全旗共有下岗失业人员8326人,已经实现再就业的有7052人,尚未就业的1274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到了84.7%。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089人,已就业2020人,现有失业人员106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
就业培训
加强就业创业能力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是当前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关键环节。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方面:一是合理确定培训专业,努力提高培训就业率。2006年以来,旗就业部门通过市场调查和分析,先后开设了机电、缝纫、制鞋、机械维修、机械加工、食品加工、驾驶员、护理员、计算机、餐饮服务、保安等32个岗位(工种)的专业技能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