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 受理单位 翁牛特旗交通运输管理所 条件 :1、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2、有必要的设备、设施的技术人员;3、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4、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许可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 提交材料 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 程序 :1、 提出申请。 2、 受理。 3、 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4、 予以许可的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