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具体落实,做到“三要”。一是“事”要解决,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实质。对受理法律援助案件遵循不拖、不等、不怕的“三不”原则。在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农民工接待室,指定专人负责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接待工作,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案件,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并优先接待群体性案件的农民工和因工致残的农民工,对农民工讨薪案件,无需审查经济困难证明,一律免费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对农民工进行义务咨询;二是“路”要畅通,是解决案件的基础。在乡镇各法律援助工作站都成立了农民工接待中心,进一步加强了与信访、法院、公安、仲裁、建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工会、妇联、残联、劳动等部门和单位的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接待室,实行每周7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不休息),大门向广大农民工敞开,充分发挥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作用,提高了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效率,使多数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在基层就得到妥善处理。三是“人”要靠前,是解决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的关键。对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各个工作人员实行目标考评标准,每人必须办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1件,把援助案件落实到每个人头(通过诉讼或非诉讼途径办理),有效的解决了大多数农民工讨要工资难的问题。
翁牛特旗法律援助中心积极解决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目前,办理民事案件诉讼代理7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8件,解答法律咨询186人次,代写法律事务文书25件。
通过这次主题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凡是属于农民追索劳动报酬案件都要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以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