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安置主要工作
1、优待抚恤是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对优抚对象实行优待、抚恤和抚慰的一项行政 管理,也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项特殊社会保障。
优抚对象主要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人(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指战员);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
2、退伍安置
退伍安置是国家和社会依法向退出现役的军人提供资金和服务保障,使之重返并适应社会的一种优抚保障制度。
主要负责军队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就收安置工作 。
光荣院基本情况
翁旗光荣院位于旗政府所在地乌丹镇东甸子村,距旗政府所在地4公里,始建于一九八二年,占地15,616平方米,共有床位45张。自建院以来,一直以创建文明光荣院为主要工作目标,高标准,严要求,从小事做起,一年一小步,三年一大步,形成了跨跃式发展,一九八五年被自治区民政厅授予文明光荣院,2000年被市政府授予全市民政工作先进集体。2003年我旗民政局多方筹资对光荣院进行了全面改建,改建后的光荣院主体宿舍楼为二层楼房,建设面积为1000平方米,一楼为院民宿舍,宿舍内配备了卫生间及淋浴器,楼内配有太阳能洗浴间,池浴、淋浴设施一应俱全。二楼设有办公室、医疗室、健身室、活动室、棋牌室、阅览室等,并购置了一台背投电视、各种健身器械,丰富了院民们的文化娱乐和精神生活。宿舍楼内部进行了全面装修,更新了所有床铺、被褥,食堂和餐厅隔间而置,宽敞明亮,达到国家卫生标准。院内硬化彩砖面积1595平方米,硬化水泥地4723平方米,新建两栋配属房540平方米,新建锅炉房一处,并安装了取暖锅炉及热水锅炉。
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翁旗光荣院坚持办院宗旨,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各项机构,提高服务质量,从各个方面都有了长足进步,使光荣院成为孤老伤残军人、复员军人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病有所医、难有所帮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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