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材料初审,判定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如果符合按照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初步断定环评类型,如果环评可由本局环评机构办理,则联系环评人员进行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后情况属实且材料准备齐全,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符合环保要求的现场勘察记录后正式受理该件,填写环评委托书。若该项目不在本环评机构环评资质范围之内,窗口工作人员负责联系局里帮助协调联系有资质的机构办理,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说明理由。
(四)承诺时限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15 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受理 7 个工作日。
三、核发排污许可证
(一)申报材料:
1、许可证申领
(1)申请单位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或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申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效期限为3年;
(2)申请单位排放的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或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而被责令限期治理的,申领《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效期限最长为1年;
(3)申领排污许可证须提交以下材料:《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排污申报登记材料,排污监测报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材料,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2、许可证年度审核持证单位应在发证部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年审。
持证单位进行年审须提交以下材料:排污申报登记材料,《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副本,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办事程序:对排污单位申报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年审资料收集齐全后,审核相关材料提出办理意见,对按规定作出批准许可证发放或年审决定的,办理许可证手续或签署年审意见,对不批准的,给予不准办理或收回许可证的意见。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取排污许可证工本费40.00元(持下岗职工优惠证,免收工本费)。
《内蒙古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自治区环保局收取排污许可证和排污达标合格证工本费函的批复》(内价费字[1997]72号)。
(四)承诺时限
排污许可证年审的审批时间为30个工作日以内。
排污许可证申领的审批时间为30个工作日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