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登记表审批
(一)申报材料
1、相关部门批复的项目建议书;
2、符合质量规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3、经预审的环评报告书(表),需有关专家组评审意见和行业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
4、旗环保部门对符合质量规范要求的项目环评报告书(表)的初审意见(含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执行环保标准的意见);
5、建设单位要求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登记表的申请报告。
(二)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三)承诺时限:建设单位将上述材料送交旗环保局收齐后,在下列承诺时问内办结:
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批复30个工作日;
2、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批复15个工作日;
3、建设项目环评登记表审核7个工作日;
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
(一)申报材料
1、相关部门批准的立项批复
2、现场勘察记录.
3、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餐饮、旅店、洗浴:500元(0-100 m2);1000元[100-200 m2;1500元[200-300 m2);2000元[300 m2 以上)
洗车:1000元(1个车位);1500元(2个车位);2000元(3个车位);2500元(4个车位以上)
建筑:5000m2以下每栋9000元,5000m2以上每增加1 m2,环评费增加1.8元
石板材厂:每个法人单位6000元
(三)办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