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许可
(一)申报材料
1、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和管理制度;
2、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
3、有必要的教学车辆和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场地。
(二)办事程序
1、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的,向所在地县级运管机构提出申请;
2、收到申请的运管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0元/证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交通厅关于新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05]670号)
(四)承诺时限:15日
二、机动车维修许可
(一)申报材料
1、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
2、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
3、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4、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办事程序
1、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向所在地县级运管机构提出申请;
2、收到申请的运管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