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计费字(2003)116号。
(四)承诺时限: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的,2日内办结。
五、房屋租赁登记
(一)申报材料: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办事程序:(1)受理登记申请;(2)审核;(3)核准登记,颁发房屋租赁证。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1)住房每套案100元收取。
(2)租赁非住房300平方米以下(含300平方米)每套按200元收取,300平方米以上每套按300元收取,由承租双方各承担50%。
内计费字(2002) 278号。
(四)承诺时限: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的,当日办结。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
(一)申报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4)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5)工程施工合同及进度的说明;
(6)商品房预售方案。
(二)办事程序:(1)受理申请;(2)审核;(3)核准登记,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承诺时限: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的,当日办结。